《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1995年2月15日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及财政部于1995年2月15日进行发布的部门规章,制定该办法目的是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规定,按照集中统分类分级原则,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甘肃省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制定此管理办法。其适用范围包括本省境内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原则包括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及实物价值管理的结合,实行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管理的体制。
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央企业需要进一步细化执行细则。具体如下:第四十一条强调,针对本办法,中央企业将独立制定相应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便更具体地落实法规要求。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了新的规定,即第20号令《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这项法规是在经过第63次主任办公会议的深入审议后,于2008年8月18日正式确定下来的,自同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中央企业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对责任人的处罚措施。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禁入限制三大类。经济处罚包括扣发绩效薪金和奖金,甚至终止新的股权授予。
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第四章主要规定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不同业务环节中,因违反相关规定或操作不当导致资产损失时,应承担的责任追究情况。
在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中,对资产损失的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第十条指出,任何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必须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法规确定损失的性质、具体情况和金额。证据认定是关键,第十一条列举了一系列可用于损失认定的证据来源。
为了强化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护,以及健全中央企业的资产管理责任体系,本办法旨在规范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的追责行为。其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1、经济责任制的基本形式包括指标管理、承包管理、租赁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多种类型。首先,指标管理是一种通过设定具体经济指标来评估责任完成情况的管理方式。在这种形式下,企业或组织会根据整体经济目标和计划,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个责任单位或个人。
2、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形式、刑事责任形式、行政责任形式。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社会经济过程中因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依法应强制承担的否定性、单向性、因果性经济义务。 经济法责任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称。
3、中国经济责任制是一种管理方式,其核心原则是责、权、利的结合。它将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分解到各个层级,包括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及员工个人,形成明确的经济管理机制。责,指的是企业内部每个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包括完成计划任务、履行经济合同、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对生产成果的经济责任。
4、城市企业的特点和行业差异需考虑,需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责任制形式,使其在城市中扎根并取得实效。现代企业需要高效、统一的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厂长(经理)负责制是关键。企业中共产党组织应支持厂长的决策权,确保政策执行,并加强党的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的领导,做好员工思想工作。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人员对资产管理者受托管理资产的运用及其效果所负责任进行的审查、评价和鉴证活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集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于一体的综合性审计,其审计结果既可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评价、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又可作为划分责任的依据。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专门针对担任过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进行的审计活动。与常规审计有所区别,它关注的是这些领导在任职期间对人、财、物的管理和责任履行情况。这项审计因其特殊的审计对象和复杂性,具有显著的特性。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人员对资产管理者受托管理资产的运营过程及其运营效果和相关责任所开展的审查、评价和鉴证活动。
定义与目的:离任审计是对离任人员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全面审查。其主要目的是评估该人员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状况、经济活动合规性以及是否履行了经济职责等。这是确保组织财务透明和运营合规的重要环节。
1、如何从资金管理上,落实稳定责任 坚持一个原则。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明确专案资金的责任主体,即“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使用必问效、低效必问责、违规必追究,确保涉农资金安排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那里,问责就延伸到哪里。一要公开透明。
2、强化法律意识,依法理财。各个企业要重视抓好学法用法工作,把学法用法列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全面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尤其是要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制观念,因为企业管理者的素质的高低是一个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能否执行的最关键因素。
3、加强资金管理企业应在活用资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
4、第七,做好全队资金的综合平衡,做到资金短缺时适时筹集并调入资金,资金闲置结余时及时安排用于各项长、短期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利用率。
5、把握市场变化,减少存货的市场风险。 完善制度 明确内部管理责任制很多企业认为催收货款是财务部门的事,与销售部门无关,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事实上,销售人员应对催收应收账款负主要责任。如果销售人员在提供赊销商品时,还要承担收回应收账款的责任,那么,他就会谨慎对待每一项应收账款。